臺灣民報1925年2月
序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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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本期題目 |
02 | 社說 確信臺灣議會設置的實現/錫舟社說 關於臺灣議會的設置,聞經有準備再提出請願於帝國議會。這請願。自大正十年以來,至於今日,繼續五次,中無間斷,其熱望的高潮,深得輿論界的同情,已逐漸喚起全國同胞的注意和研究,這可以證明我臺人很有政治的自覺,是應該欣忭的。但臺灣議會究竟是甚麼目的,簡單說來,是由臺灣住民(不論內地人本島人及熟蕃)公選的議員所組織的臺灣議會,而附與該議會以要在臺灣施行的特別法律及臺灣豫算之協贊權,其權限和帝國議會,不是同等,這是極顯著的道理,沒有甚麼違憲的可慮,現時抱有偉大見識的政治家,也都認定這種民意暢達的機關,確實有設置的必要。 原來立憲國家的政治,是以能圖人民的幸福,為統治的根本義,故對於立法行政司法,務以公平且要尊重民意,國法使國民自己制定,纔能使利害休戚有一致,一國的政事,使國民參與,其生命權和財產權,也可得十分安固,司法行政立法的三權分離鼎立,且很可嬌正許多的流弊,堪算是民眾政治的特色,決不是像專制時代,徒靠官權蔑視民意而阻害國家的進步發達的。對於植民地的統治,更要準據立憲政治的規範,抱正義人道的精神,設置民選議會,來使臺灣住民參與立法,人民的希望才得實現於政治,內臺人的融和協調,自然得達到極好的境地。且對於促進日華親善的機會,或為東洋平和的前途打算,是有很大的裨益的。若僅貪顧一時的便宜,以致耽悞國家百年的大計,存猜忌的偏見,而沒有考慮全體的民福,是見小利而失大事,這可說是背逆世界的大勢,而忘記人類進化的原理的了。現在的內閣和臺灣當局,都是標榜民意的尊重,民權的擴張,對於普選尚且熱心主張其實現,面對於我們臺灣民眾所希望設置的臺灣議會,我們相信絕沒有反對的理由,像濱田拓殖局長也說臺灣議會將來是一定能通過,這樣看來,臺灣議會設置的必要,直是迫在目前,沒有一點可疑的。 然有內地人中的一部分,沒有詳悉請願的趣旨內容,視這種運動,常常看做極危險的事,而生起猜忌,或妄加誹毀,這真可為抱憾,像這種運動,是最合法的運動,是很穩健的運動,為甚麼偏要抱那杞人憂天的過慮來逆世界的大勢呢?還有一派人士,雖承認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是當然的要求,而以臺灣文化沒有大發達的理由,抱有時機尚早的意見,其實這也可說是一種的過慮,現在臺灣民眾的文化的程度,若和日本憲政施行的時代的民度,比較起來,決沒有甚麼遜色,稍有常識的人,都是知道的,況植民地的文化若有相當的發達,當急速附與參政的機會,這是有識者所共認的,論臺灣的民智,已經達到相當的程度,對這點是沒有可遲疑逡巡、躊躇不決的道理咧。 此回請願,我們雖不能豫測其効果如何,但照前述的要旨看來這種民權確立的要求,一定為賢明的政治家所容納,而實現這種的理想的時期當在目前,我們希望同胞快快準備充足的實力,向來努力圖這民眾的幸福!(錫舟) |
序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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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內外時事 革命領袖孫中山先生 |
02 | 國民反對善後會議 主張開國民會議 |
03 | 響遍全中國的國民會議促進之聲浪 各地促進會之成立 |
04 | 軍閥的末路 日暮途窮的吳佩孚 |
05 | 郡役所廢止的善後協議會 第一回各省關係者出席 |
06 | 卜憲法發布當日 將普選案提出議會 樞密院的審議到那時亦將完了 政府當局談其希望 |
序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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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本期題目 |
02 | 社說 對於臺灣的退官者還有特別優遇的必要嗎!!社說 官吏是人民和國家合意來約束的,由人家自己的志願去做官吏,來負擔國家一部分的事務。任命是在國家,受命是在人家的自由。斷不是國家可以强制的方法來任命的。如做官吏的應該要適合於官吏任用的規程,並要服從國家的意思,設使國家因為行政上的方便,不論何時都可命其退官,免官,或是休職,這樣事未受任命以前便要先有覺悟,才可受命做官吏的。既為官吏就有俸給可以作生活的。若對於國家的事務有特别的勤勉,或是有功於國家的時候。就有陞給或是叙位叙勳來表彰他們的功績,如有經過一定的年限而退官,就有給可恩以領到終身的。像這樣國家對於官吏的優遇,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兩方面,都是比普通的營利會社的職員很厚的。 為官吏既有以上種種的恩典,而這回因行政整理的緣故,對於退官者一切都有一時的賜金。這種方法如以嚴格來論是不應該的也是不公平的。若論退官者在平常也有的。在這回的退官者不過是比平常的時候有多些兒罷,同是退官者怎樣厚此而薄彼咧? 凡為國家命官吏退職是依國家的必要上,或因官制的改正,或因為官吏年老,無能,不適合於處理國家的事務,也就要新陳代謝,這是從國家的大局看來是出於不得已的,為官吏也應當要服從的,而對於退官者國家也有設一定優遇的方法,像這回被整理退官者的一時賜金,可說是過分的賜金啦。除非像司法官有保障一定的條件以外,普通的官吏都是和國家沒有約束年限,也沒有約束甚麼條件,論這一時的賜金就是特別的恩典,在退官者的大家應該着感謝的。 雖然有上記的優遇法,而在臺灣照這以外,更有二個別的優遇法,就是對於退官者中,經有五年以上在住而將來還要永住於臺灣的人,可得給墾官有原野森林的方法,其詳細新聞紙上經有報道故略之)由此看來,同是官吏在臺灣有加俸也有官舍的特別待遇,退官之時又可得一時的賜金,此外更有賜土地的三重優遇,這賜土的方法,好像封建時代的封土制度復活一樣的。官吏既受國家一定的報酬,對其職務上應該要盡職,在理應免特別優遇才是合式的。今反有三重的優遇,在臺灣可說萬般皆不利,唯有官吏好,人要希望立身行世總要學作官吏才是了。 但是督府規定這賜土的方法,只限於內地人,要挽留內地人永住於臺灣的一個法子而已。同是官吏也有臺灣人在內,而沒有適合於此法,這豈不是又要對於臺灣人設一個差別呢? 況且內地人永住的問題,如沒有變換內地人的根本的精神,只想以利權去扭住,這實在是不能的,倘使利權入手回去內地的心就會復萌起來,這是過去的實例可以證明的。(看花蓮港廳下的內地人移民)又這回的退官者雖有被整理的,也有依自己的緣故志願退官的很多,並且退官後官廳介紹人去公共團體,或有將專賣事業給他們作養老的,如將這土地拂下更實行,便是國家只看重官吏的人,而輕視一般的人民當作官吏的犧牲啦。希望當局對這點要猛省才是了。 |
序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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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新竹救濟會之義舉 |
02 | 退學生徒再奮志求學 |
03 | 時事小言 可憐的農民 |
04 | 議決廢止聘金 |
05 | 這次不得無形打消 |
06 | 時論拔萃 普選背後之二問題 (大阪每日新聞社說) |
序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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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本期題目 |
02 | 社說 尊重植民地的國民性 就不是同化主義了社說 據一月三十日在眾議院豫算總會席上,清瀨代議士對於政府的質問:帝國對植民地統治的根本方針如何?望其有誠意的答辯為前提擧起臺灣議會運動等──並說著為着名譽和正義起見,要求政府明示植民地的統治方針。於是江木翰長對於植民問題答──「尊重彼等的國民性,應其文化的程度,有講究相當的施設。」向來植民地的統治方針自原內閣時代,聲明帝國延長主義以來,至今還在一部頑固俗吏的腦裡,似乎是牢不可破的樣子。這所謂延長主義就是看植民地做和一部分本國的府縣同樣,萬事都以本國為本位以定方針,要使植民地改變做和本國一樣,這即是同化主義,不管植民地的國民性如何,總要強制他們學本國的樣式,臺灣的官吏也都是尊奉這方針來統治臺人的。 臺灣的統治方針,從來是不甚明白,到了田總督時代,始表明這同化的方針,但是民情,風俗等的差異,一時不易改換,所以不得不抱漸進的政策,結局總要把臺灣化做一部分的本國的府縣而後已自採取了這種政策,第一對較易實行的形式方面先行着手,如地名,町名都拿本國慣用的地名,町名,來代替臺灣固有的地名町名又將臺人慣用的漢文也逐漸實行撲滅,一方面又欲以國語來做臺人的常用語。法律制度也漸次模仿本國的來施行於臺灣,如此,正與獨逸之於波蘭,亞爾莎士,洛林二州的政策全然無異。臺灣的百官也盡向着這方針努力進行。其結果,雖在形式上由法律的強制不得已模仿着,然而在精神上依然保存着舊態,沒有絲毫的改變。如臺人的日常生活以至日常言語,至今經過了三十年還沒有變改,這實在也是因為在來的適合於臺地的生活所使然的了。我們曾在田總督時代,聲明反對的意見,並說這同化的方針,不是帝國千古不易的方針,如內閣換了方針也就會隨之而變了。況且徵諸植民先進國之例,這種政策也多歸於失敗。因為近代的政治傾向,對於植民地的統治,是要尊重植民地的個性,以植民地人民為本位而以增進植民地人的幸福為要念,這才是文明國的使命。 及到現內閣如在眾議院江木翰長所答的意見,果然合了我們的主張了。表示了尊重國民性,就是證明了非同化主義啦。換言之是要尊重植民地的個性,適合於現代的思潮啦。奉同化主義如金科玉律的人,也該體察這樣的政府的聲明,改其面目以順應時勢,方不違背政府的方針啦! 大凡國民性的構成基礎,是自然的造成的共同體,就是在一定的地域內,由血統的種族的共同體,把有一種共同的歷史,共同的文化,共同的生活條件所發生,而成長做國民或是做民族的。以上的共同體,是經過數百年或數千年訓養而來故有特別性格,和他國人定有差異,所以這國民性決非一朝一夕可以改造的。倘必欲強行不但勞而無益,並且是背人道,逆自然的政策了,江木翰長答這有理解的話,也是他平素抱自治主義所使然的。我們深喜現政府採用這方針來治植民地,並希望臺灣的官僚中還抱着同化主義的人,當十分切實地猛省,改頭換腦擯棄前此之迷妄,而由這新方針來增進臺灣住民的幸福,才是帝國的名譽和正義的表現呢! |
序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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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世界要聞 印人為摩洛哥聲援 聲言若美法助西班牙即公然與國民為敵 |
02 | 日華露三國結合之期待 |
03 | 宜對婦人連開放高等教育機關 女大學生四百餘名之運動 |
04 | 島內時事 無產青年之公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