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報1924年5月
序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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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本期要目 |
02 | 社說 弱者的特權/一舟社說 同生存一個地球裡的人類,在過去與現在,因何要分強弱?強者站在水平線上弱者被推落水平線下,于是乎強者越藉他所有的權威,金錢來榨取弱者的膏血去造他的勢力。所以強者越強,弱者越弱。而界線越畫分明,則一切自由,平等,正義,人道都被金權威力儘管蹂躝。結果,把個光明安樂的世界變成黑暗的地獄。要刑要殺,讓他強者恣情任意。 像這樣現象,不啻一國家一社會,只在一小家庭也許看得見。家庭原來是個骨肉聚集的團體,理該比較開誠布公平平和和生活纔是。其實如何?夫婦反目,父子相仇,兄弟鬩墻,都處皆有,無日不聞。這是甚麼緣放呢?可不是因為社會上有時幸?不幸?要產出如周公孔子那樣高世階級師表的大聖人來定甚麼三綱五常的禮制,說甚麼長幼有序,男女有別,所以長的男的託在聖人大教訓的庇蔭,居然就占在支配者──即強者──的地位。幼的女的,使免不了屈於被支配者──即弱者──的境遇,不管是非,無論黑白,唯強者之命是從。 一家如是,何況一社會制度比之三綱五常,更加殘忍苛酷,兼之近世社會組織經濟組織越發複雜的結果,強弱的階級越發分明。譬如貴族之與平民,資本家之與勞働者,治者之與被治者,再則一民族之與他民族,一種族之與他種族的差別,都是強者要利用弱者的肉體精神來榨取弱者的膏血構成的。換句話說, 強者的生存,完全是弱者犧牲自己膏血養活他的。這樣看來,強者只是附帶弱者身上的一種寄生虫而已。人之身上附着一小小的臭蟲,就馬上要驅逐他以免受他注射毒氣。臭虫之為害,不過由皮膚上吸點血去,並不使人至於受致命傷。還有一種湧在內部的寄生虫,即如生在肚子裡的十二脂膓虫,就不止吸些血可以了事的。他潛伏在肚子裡,一成二二成三,能於短小的時間成一大群的團體與人爭取滋養分。故一患此病的人,便要面黃肢瘦,非命而終。真是叫人駭怕。但人往往看不起他,也不延醫服藥,任他病魔摧命。 現社會的寄生虫,也可分為外部內部兩種,外部的寄生虫,則如丐子遊人的東西,他們不過只具臭虫的資格,其有害於社會,止於皮毛有限的。人倒討厭他,呪詛他,何不想到貴族,資本家,治者,或自誇為強大民族,優秀種族之流,好比肚子裡的十二脂膓虫專門吸收弱者的脂膏為天職。試舉一例,如一本國之對於一植民地他以為壟斷植民地的經濟,掌握植民地的政治是他們的本分。奴隷植民地土着的人民為他們的本領。其餘就可想而知了。原來寄生者比被寄生者的威勢確實強的。可是他的本能,因長久靠着被寄生者的努力生存,己經退化不少。看那執紈子的生活,一切都望僕婢們幫助他,及到後來連自己食飯穿衣服的本能倒退化去。現在所謂強者的生活,也己經達這步田地,難道弱者還要再假慈善家奉承養活那種社會的害虫嗎?他在社會上既是附帶弱者身上的一種寄生虫,那麼,弱者就是社會上的主人了。從來到刑要殺既強者的特權,將來要排斥要驅除就是弱者應有的特權了。(一舟) |